关于督促当事人处理扣留交通违法和事故车辆的公告
印象企石 2026-03-05 20:39



关于督促当事人处理扣留

交通违法和事故车辆的公告



兹有无号牌等41辆违法和事故扣留的车辆于2014年5月、2025年3月、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被交管部门在企石镇辖区扣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请相关当事人(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持被扣留车辆的合法证明和补办相应手续来企石交管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我单位将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企石大队

2026年3月4日


附件:企石交管大队2014年5月、2025年3月、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违法和事故扣留车辆名单



来源 | 平安企石

  • 关键词:扣留,当事人,处理,违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督促,交管,大队,相关当事人,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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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20: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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